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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电视剧(网络剧)演员署名迎来新规。该《通知》由中国电视剧制作产业协会、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以及中国广播电视社会组织联合会演员委员会于 6 月 12 日联合发布,并将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正式生效。
《通知》中强调,演员应专注于艺术创作,避免通过署名顺序扰乱正常制作流程。同时,演员及其经纪团队有责任引导粉丝理性追星,不应利用署名排序制造矛盾,坚决杜绝由此引发的网络攻击和非理性行为。
关于演员署名,《通知》规定了分类管理制度,演员需根据角色重要性、戏份多少及实际贡献,规范使用“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和“出演”这三类头衔,禁止随意增添其他名称。需要注意的是,这些类别仅适用于与具体角色有明确关联的演员。
在署名排序方面,《通知》要求演员署名应以法定姓名的姓氏笔画为依据,从少到多排列(复姓按首字笔画,少数民族按身份证登记姓名的首个汉字笔画)。若笔画数相同,则依次比较姓名的第二个字、第三个字的笔画,直至确定唯一顺序。
《通知》还规定,演员署名原则上应使用其法定姓名。若确需使用广为人知的艺名,则必须采用“法定姓名(艺名)”的格式,严禁单独使用艺名、英文名或昵称。
在具体署名形式上,《通知》明确,片头署名中,演员头衔统一为“领衔主演”和“特别出演”,其中“特别出演”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0 位。片头署名区域必须注明“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的演员表中,将完整列出所有演员,并按照“领衔主演”、“特别出演”、“出演”进行分类署名,各类内部均按姓氏笔画排序。片尾署名区域同样需要注明“按姓氏笔画排序”。
此外,《通知》要求,所有对外宣传材料和公开信息,包括海报、预告片、新闻稿、官方社交媒体内容以及线下活动物料等,演员署名规则必须与片头保持一致,不得因发布平台、场景或渠道的不同而有所差异。